管理层

吕志和博士,GBM,MBE,太平绅士,LLD,DSSc,DBA,为本集团之创办人,自一九八九年六月起出任为主席,现为本公司之主席兼董事总经理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起不再担任主席,但仍留任为成员),同时亦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吕博士亦为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及执行董事。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于矿务、建筑材料及地产发展方面具逾五十年之经验。彼为英国矿业学会(香港分会)创会会长及东华三院前任主席(一九八一年至一九八二年)。吕博士亦为香港酒店业主联会创会主席、东尖沙咀地产发展商联会会长、穗港经济发展协会创会会长及沪港经济发展协会第八届名誉会长。吕博士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间获委任为会展旅游业跨界别督导委员会委员。此外,吕博士为第九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一九九六年), 及后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六年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之委员。一九九五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将其发现的一颗小行星命名为「吕志和星」。吕博士于一九九六年荣获 「广州市杰出贡献奖」。吕博士于二零零五年七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荣誉,并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再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荣誉。吕博士于二零零七年分别获DHL╱南华早报「香港商 业奖」颁授「二零零七年商业成就奖」及获美国优质服务科学协会颁授「终生成就奖」。吕博士于二零一一年获 《Macau Tatler》杂志颁发「钻石成就奖」,并于同年,吕博士获领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颁发「2011《领袖人物》• 终身成就大奖」。吕博士于二零一二年获亚洲企业商会颁授亚太企业精神奖2012 —「终身成就奖」及于二零一三年获中国饭店金马奖颁授「终身成就奖」。吕博士于二零一四年荣获国际博彩业大奖之「杰出贡献奖」及英国「亚洲人大奖」之年度企业家。吕博士分别于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八年获世界旅游大奖颁发「终身成就奖」 及「杰出社会责任领袖奖」。吕博士于二零一九年获澳门科技大学选为「20年20人:回归以来澳门旅游休闲产业重大价值人物」。彼于二零二一年获Tatler Asia评选为「2021年亚洲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吕博士亦为「吕志和奖 — 世界文明奖」之创办人、董事会主席暨奖项理事会主席,此奖项于二零一五年在香港成立,旨在促进世界资源可持续发展、促进世人福祉、倡导积极正面人生观及提升正能量。吕博士又为北京大学名誉校 董、香港大学教研发展基金创会荣誉会长、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校董、香港科技大学顾问委员会荣誉委员、香港理工大学基金永远荣誉主席及大学顾问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校董会校董以及五邑大学董事会永远荣誉会长。吕博士为吕耀东先生、邓吕慧瑜女士及吕耀华先生之父亲。

吕耀东先生,现年六十九岁,于一九七九年加入嘉华集团。彼自一九八九年六月起出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吕先生亦为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之主席,并分别为其执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以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持有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土木工程学理学学士学位及结构工程学理学硕士学位。吕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及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员。彼亦为澳门旅游学院校董会副主席、澳门中华总商会第七十一届会董、镜湖医院慈善会第二十一届名誉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旅游业商会常务理事、澳门旅游从业员协会永远荣誉会长及团结香港基金参事。吕先生于二零一二年获澳门特区政府颁发旅游功绩勋章。吕先生于二零二一年荣获法国政府颁发「法国艺术与文学军官勋章」;并六度于「亚博汇五十强」荣膺榜首,获评为亚洲博彩界最具影响力的领袖人物。此外,吕先生分别为广州市、深圳市及江门市荣誉市民。吕先生为吕志和博士之子、邓吕慧瑜女士之胞弟及吕耀华先生之胞兄。

邓吕慧瑜女士,BBS,太平绅士,现年七十岁,于一九八零年加入嘉华集团,并自一九八九年六月起出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亦为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持有加拿大麦基尔大学之商业学士学位,并为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学会会员。吕女士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期间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委员。彼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获委任为上海交通大学之校董。吕女士曾获委任为公司法改革常务 委员会、旅游业策略小组、统计咨询委员会、香港艺术发展局及海洋公园公司董事局之成员及强制性公积金 计划管理局之非执行董事。吕女士自一九九八年起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吕女士为吕志和博士之女儿及吕耀东先生及吕耀华先生之胞姊。

吕耀华先生,现年六十二岁,于一九八四年加入嘉华集团,现任本集团香港地产部之董事总经理。彼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起出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吕先生亦为本集团多间联属公司之董事。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彼持有美国南加州大学工业及系统工程学士学位。吕先生曾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第十一至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于二零二三年再度获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吕先生于二零一七年获委任为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并于二零二二年再获委任为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彼于二零一七年十月获委任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荣誉顾问。吕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再度获委任为广东海外联谊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商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及广州海外联谊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彼于二零一八年获委任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驻香港经贸代表处荣誉顾问。二零二三年吕先生获委任为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七届理监事会荣誉会长及江门市新会海外联谊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彼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荣获蓬江海外青年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荣誉会长。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吕先生获委任为新会区大泽镇侨联第三届委员会名誉主席。吕先生自一九九九年起出任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董事会之成员,并于二零二四年获委任为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委员。彼自二零二三年获委任为香港贸易发展局基建及房地产咨询委员会会员,并于二零二一年起担任香港房地产协会之第一副会长。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吕先生获委任为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有限公司理事,现为名誉董事。吕先生获委任为香港广东各级政协委员联谊会之第三届及第四届理事。彼由二零二三年起担任香港广东外商公会名誉会长。吕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获委任为香港广东社团总会之副会长,现为名誉副会长。吕先生曾获委任为香港广东青年总会第一届及第二届会董会常务副主席,于二零二二年十月获委任为第三届会董会名誉参事。吕先生在二零一零年获委任为香港广佛肇联谊总会第三届执行副主席。二零一八年,吕先生获委任为香港广州社团总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及常务会董。彼亦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获委任为广州地区政协香港委员会联谊会名誉会长。吕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获委任为香港广州青年总会顾问。吕先生为吕志和博士之儿子、吕耀东先生及邓吕慧瑜女士之胞弟。

郑慕智博士,GBM,GBS,OBE,太平绅士,现年七十四岁,自二零零九年八月起出任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成员。郑博士为执业律师,自一九九四年至二零一五年间出任胡百全律师事务所之首席合伙人及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三年一月期间担任其顾问律师,现为该所之资深顾问律师。彼亦为香港董事学会之创会主席,现为该会之荣誉会长及主席。郑博士曾任香港立法局议员以及保险业监管局主席、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委员会主席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之主席及香港财务汇报局之薪酬委员会成员。彼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获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郑博士现为多间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廖创兴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及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彼亦为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非执行董事。郑博士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八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退任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及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均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内并无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郑博士于二零一六年七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大紫荆勋章。

黄桂林先生,现年七十五岁,自二零一一年八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成员。彼自二零一一年八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主席。黄先生于一九七二年于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取得文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七七年于英国理斯特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彼于商业及投资银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经验。彼自一九九三年五月至二零零九年八月于美林(亚太)有限公司(「美林」)任职,并自一九九五年一月起获亚太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职衔。黄先生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获委任为美林之高级客户顾问,并出任该职位一年。黄先生于美林出任不同高级职位的十七年间,曾负责(其中包括)于二零零三年三月至二零零五年五月管理该公司亚太区投资银行部的整体业务。加入美林之前,黄先生曾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之投资银行部董事,并为渣打(亚洲)有限公司之董事及第一市场主管。黄先生目前为殷视顾问有限公司之主席。黄先生获委任为中大新亚书院投资委员会成员及校董会副主席。彼获委任为中大专业进修咨询委员会成员(二零一七年八月生效)。黄先生为泓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泓富产业信托(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管理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专责(财务)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一三年四月,黄先生亦获委任为朗廷酒店投资与朗廷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朗廷酒店」)(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及朗廷酒店管理人有限公司(「朗廷酒店管理人」)(为朗廷酒店投资之托管人 — 经理)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亦为朗廷酒店及朗廷酒店管理人之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及朗廷酒店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黄先生获委任为和记港口信托(于新加坡上巿之公司)及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HPH Management」)(为和记港口信托之托管人 — 经理)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自二零二二年四月担任HPH Management之提名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彼亦获委任为HPH Management之首席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彼获委任为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二二年八月获委任为该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主席;而彼亦于二零二零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间曾担任该公司之提名委员会成员。此外,黄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二月起获委任为香港中文大学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之董事。黄先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起获委任为香港大歌剧院有限公司之主席及董事。黄先生于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期间获委任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之主席,并于二零二一年九月获委任为其顾问。彼之前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委员会委员及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委员会委员。黄先生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退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彼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退任为香港歌剧协会有限公司之董事及主席一职。彼自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起不再担任香港威尔斯亲王医院之医院管治委员会成员。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聂润荣先生,现年七十岁,自二零一九年七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成员,并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聂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聂先生于企业财务、投资及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起于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88)担任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并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退休。聂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退任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5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两间公司均为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内并无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张建生先生,现年六十六岁,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之成员。张先生持有香港大学经济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彼于企业及商业银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经验,涉及多元化的行业、产品和机构业务范畴。张先生自二零零九年七月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期间任职于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 香港分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该银行」),并自二零一一年六月起出任香港董事总经理兼企业及机构银行总监一职,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退休。彼亦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期间为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之替任行政总裁。张先生于该银行在职逾十三年,彼负责拓展该银行于香港的企业及机构银行业务。在加入该银行之前,彼曾为华侨银行东北亚洲区总经理及香港分行总经理。在此等委任之前,张先生曾于花旗银行、荷兰银行和荷兰合作银行等主要国际银行出任企业及商业银行和风险管理方面之高级职位。张先生现为香港金融学会成员、香港资历架构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银行业)成员、世界绿色组织董事会成员及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咨询委员会成员。彼亦曾于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期间为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之咨询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起,张先生亦担任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众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成员。除本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内并无在其他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